【编辑】:admin 【日期】:2018-5-17 9:50:30
学校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深工[2018]12号)和《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明确基层工会部分经济业务相关会计处理的通知》》(深工[2018]11号)的要求,为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工会经费,经研究,决定将下拨2018年的工会经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数核定
截止至2018年5月7日在编在岗会员(正式、雇员、试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教职工人数(见附件)(如对公布的核定人数有异议,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致电校工会。联系人:吴广生,联系电话:3306)
二、开支范围
工会经费必须是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的开支。工会经费支出严格实行预算审批制度。即所有费用开支之前必须有活动方案、活动预算和参与人员名单等。
(一)文体活动费,标准:900元/人。(该费用由分工会举办活动使用,不发放到个人)
1.工会活动费主要用于文娱、体育等活动。如参观考察、歌舞会、联欢会、游园等费用、场租、交通费、餐费、体育用品费、比赛奖品费(奖励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人数的30%);单项集体奖品不超过300元,个人奖品单件物品不超过500元。
2.基层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需设置奖项的,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3.矿泉水、食品、部分餐费(标准: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
4.基层工会组织春节职工联欢会的,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并可参照不设奖项的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为参加人员发放每人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5.开展春秋游活动,参观旅游景点门票(外出游览一般应在本市附近当日往返)。
6.各分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确需为参赛职工购置服装的,人均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且每两年购置一次。
其中:餐饮费不得超过活动费的40%。
(二)电影票费,标准240元/人。
购买电影票,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报销除电影票据外,还需以分工会或部门为单位附所有人签名单。
(三)生日慰问费,标准100元/人。
会员生日专用,庆贺形式由各分工会自行决定。如,可向会员送生日蛋糕或蛋糕券、鲜花或举办生日餐等(须以分工会或部门为单位报销,附生日蛋糕券签领表,生日餐费需注明生日人员名单,方可报账)。
(四)法定节假日可购买基本生活用品,用于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元旦节假日慰问。标准:600元/人(须以分工会为单位报销,附所有人签名单,方可报账)。
(五)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各分工会或部门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并购买200元的干鲜果品等用于座谈会,同时为本人购买不超过800元的纪念品(退休人员以在所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社保局领取退休证为准)。
(六)工会会员在本单位合同存续期内的结婚,可享受一次性的慰问金1000元。丧偶再婚者不受一次性慰问的约束。
(七)在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工会会员每生育一次,工会应组织探望并购买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如母婴用品等)。
三、工会经费开支规范管理
1.经费报销程序
(1)各分工会对上述各类开支要严格遵守工会和学校的财务管理程序。支出在1000元以上者,需刷银行卡。报账时付POS机回单。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请附发票,填写“转账付款审批单”,由工会负责转账。
(2)工会活动所开具的发票抬头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或“深职院工会”。 如须刷银行卡时,“发票专用章”与刷卡小票的商户名称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深职院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44030050267868X8)
(3)各类费用报销时,须附上活动计划及预算、参加人员名单、慰问物品发放签领单等,否则不予报销。
(4)工会经费实行分工会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分工会主席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有效报销凭证上需2人以上证明人签名确认。
(5)费用报销单“部门审核”栏需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审批人与报销人不能是同一人。“领导审核”栏由工会主席授权常务副主席签批,交工会报账。
(6)下拨经费当年结清,不予累计至下一年度。
(7)活动结束后,分工会或部门应向校工会提交活动新闻稿、图片,请发至工会公共邮箱:gonghui @szpt.edu.cn
2.公开程序:
各分工会要对本级财务的各项收支情况对本工会会员进行公布,并将公示结果留存。
四、禁止范围
禁止事项(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
(1)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2)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
(3)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4)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5)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报销截止时间
举办各类活动后应及时报销相关费用,按财务规定,当年发票有效期为6个月,跨年发票不超过次年3月底。6月30日为上半年报账节点,在此之前的发票应尽快报账。
每年的12月15日为工会财务年度报账节点,各分工会应在12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的活动费报销,以便于年度经费结算。
联系人:连 灿,联系电话:8592
附件:各分工会核定会员数及2018年工会经费下拨额度明细表
校工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各分工会核定会员数及2018年工会经费下拨额度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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