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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代会第五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16   浏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校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及其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教代会的有关规定,第四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教代会督察组。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校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率为10.52%,推荐委员候选人19名,选举确认17名,差额2名。

校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推荐委员候选人3名,选举3名。

校第四届教代会督察组实行等额选举,推荐成员候选人15名,选举15名。

三、校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及其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经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同意,报市教育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和校党委批准。第四届教代会督察组候选人亦由各基层工会自下而上,反复协商推荐产生,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分组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候选人。经大会主席团确定的候选人,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校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及其经费审查委员会、校第四届教代会督察组的选举由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不同意票相等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出减少委员名额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及其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教代会督察组成员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暂作空缺。

五、校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及其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四届教代会督察组分别印制三张选票,工会委员会一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张,教代会督察组一张。三张选票同时投入同一票箱,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达到全体正式代表的2/3。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七、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同意的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画“△”。 未做任何标志的视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在空格内填定被选举人姓名,并画“√”,同时否决选票上相应数量的名额。画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

八、本次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会场共设1个投票箱。代表按座位顺序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九、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7名。总监票人及监票人的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收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

十、投票时,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首先投票,随后主席团和其他代表按座位顺序投票。

十一、投票前,请代表当场查验票箱;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并由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总监票人,由总监票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计票完毕,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主席。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暨第四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实施,其中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