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 【日期】:2018-12-13 1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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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上午接通知要求,在我校知识分子中推荐1名候选人,作为省爱国奋斗模范人物进行集中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弘扬爱国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伟业。
2.胸怀祖国、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不负人民期望。
3.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不辱时代使命,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在本职岗位上成绩卓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事迹说服力强,行业认可度高,有代表性,精神面貌好。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犯罪记录。
请各单位对照条件,发动本单位职工做好推荐候选人工作,并对拟推荐人选作出部门鉴定(字数不超过1000字),填写《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于12月14日中午前报校工会办公室娄志英处(同德楼6003室,电子版同时发送办公邮箱)。
各单位要重点核实拟宣传对象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记录、学术诚信评价等情况,保证宣传对象背景清白。对从事军事国防、航空航天等涉密敏感领域研究的人才和非全职回国人才不作宣传。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推选爱国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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