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 【日期】:2019-6-17 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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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19年高考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9 年度深圳户籍"低保家庭" 学生和病故教师子女的高考资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 年度我市考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专科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凡持有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证)) (低保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均可申请资助。
1. ((深圳市"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申请表))(附件 ), 由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3. 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 取证》或《低保边缘证》复印件(低保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机构中原在职在编的教师,在职期间病故或因公去世的,其子女在本年度考取全 日制大学本科或专科学校,可通过教师原所在的单位(学校) 申请资助。
1.申请人填写《深圳市病故教师子女高考资助申请表》,由病故教师原所在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
9月26日各单位报校工会,由校工会汇总后报市教育基金会。
经审核如符合相关条件,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高考资助金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账号,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附件:深圳市教育基金会《关于高考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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