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 【日期】:2019-3-18 15:47:19
为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工饮食服务质量,加强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民主监督,经研究决定筹建教工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工膳管会”),共同架设食堂与教工沟通的桥梁,切实提高食堂的管理服务质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教工膳管会共设委员15至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
2.产生办法:各级工会、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由校工会讨论后确定。
1.了解食堂的运行情况,听取职能部门关于食堂监管的情况汇报;
2.收集教工对食堂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代表教职工就食堂管理提出意见,向食堂或食堂监管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自荐、推荐需填写书面材料(附件),并于2019年3月22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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