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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提案委主任魏红英作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15   浏览:

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大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情况

(一)提案概况

上次教代会,工会代表、工会领导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工作大局,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共提交提案表113份,内容涉及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行政教辅、生活服务及其它等七个方面。

会后,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提案细则(草案)》文件精神,逐条审议提案建议,将113件提案建议归类整理合并为91个议题,其中90件予以立案,1件不予立案。

(二)提案办理及成效

立案的提案分送15个承办单位办理。在各承办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凡能解决的,都及时处理;因为客观原因确实解决不了的,各部门也与提案人保持联系并做好解释工作。上述提案通过职能部门独立处理、多部门协调处理等方式,全部答复提案人。

同时,校工会办公室(教代会提案委员会)于10月12至24日到全校各分工会开展提案专题调研,共举办了24场座谈会,与包括第一提案人在内的校级教代会代表、专业教师代表、工会积极分子及部分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举行了座谈。座谈会调研重点是提案的落实工作。

本次调研就各个代表团首次反馈的提案表,进行逐一回访,每份提案的答复情况都经过提案发起代表集体研究,对职能部门的提案答复满意度和提案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再次进行了评议。首次评议结果为:提案答复满意率为84.83%,提案办理结果的满意率66.97%,不满意率达到33.03%。

对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办理件,教代会提案委进行再次审议,并商请相关承办单位作了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后的评议结果为:提案答复满意率为99.11%;提案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为89.28%。

12月份,已得到各职能部门全部答复,办复率100%。从反馈意见看,绝大多数提案者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或理解。答复和处理提案情况见附件1。

(三)优秀提案情况

为激发代表们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积极性,工会委员会共评选出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10个“优秀提案”,决定予以表彰。

2018年度评出10个“优秀提案”,分别是:第一,008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代表提出的“改进和优化教师评价体系”的提案;第二,020号张人,童琳,黄可仪代表提出的“推动教师走出校园,服务社区、社会”的提案;第三,021号魏红英、胡卫华、段杰鑫代表提出的“辅助管理岗位的雇员晋升技术岗位”的提案;第四,02号梁松峰,鲍薇薇,梁伯栋代表提出的“尽快执行《关于调整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2018】13号文”的提案;第五,038号成敏娟,邱原,余菲,李广京,李红慧,罗大为,孙为,高震霖,晏强冬,谭翀,闵静,李放代表提出的“完善校内停车措施及设施”的提案;第六,042号郑锦燕,孙为,高震霖代表提出的“设立校园内超速飙车公示及罚款、禁行”的提案;第七,045号宁崴,吴小菊,孙斌代表提出的“严格管理外来车辆,解决教职工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第八,048号谢利娟,李永红,章蓉,张仁醒,汤伟杰,梁兵代表提出的“提升校园景观、打造深职名片”的提案;第九,074号胡卫华,魏红英,段杰鑫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国际合作办学的顶层设计与统一指导”的提案;第十,081号张兵,何锐,董大维代表提出的“创建学院职工之家专项项目”的提案。

同时,评选后勤基建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四)7件实事情况

2017年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的有7件实事:一是组织教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二是设置离退休教师活动中心三是完善移动(智慧)办公系统及扩容办公邮箱;四是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五是解决停车难问题;六是开展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七是加快推进政策性教师住房建设。其中前4件实事已经完成任务:

2018年继续后完成后3件。一是解决停车难问题:2018年保卫处采取增加车位供给、完成ETC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努力推进停车收费、划分教职工专用停车区域、增设车牌识别系统对校内道路和停车场进行管理等多种措施,及时有效的解决停车难问题。增设校园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项目有:增设或改造停车位800个,热熔减速带1939米,塑胶减速带90米,斑马线893米,黄格禁停线576米,道路分道线1450米,导流线 120米,转角镜16面,各类交通指示标牌150块;增设或改造(大小)箭头88个,增设人行护栏250米,增设道路反光道钉2595个,增设或规范校内公务用车车牌192块。

二是开展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人事处已拟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措施与管理办法》。

三是加快推进政策性教师住房建设:经反复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市政府已原则同意包括我校在内的几所市内高校在校园内建设教职工周转宿舍(公寓),相关建设需求已报市住建局,待批复后推进落地。

二、本届教代会提案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提案工作摆在重要地位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明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平书记主抓,形成了由分管校领导督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大提案办理力度。按照党委部署,在提案征集、办理答复等环节,建立基层党组织与工会工作的联系。

工会主席会议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职的抓手、工作的主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经常抓、主动抓、重点抓,保证提案工作定准位、定上位、定好位。

主席亲力亲为,朱矩龙副主席、赵鸿副主席亲自组织调研、带队督办;各位兼职副主席、分工会主席都积极参与提案办理协商。

(二)工会积极探索,构建提案工作常态化机制

为了解决教代会、工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可以就学校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等问题,工会探索建立“提案工作常态化”机制。建立相关工作小组,保障教代会闭会期间提案常年征集,实现提案及提案处理工作的经常化,充分发挥代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监督作用。

提出:只要代表提,马上收提案。要求教代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对于学校教职员工关心、时效性较强的社会、经济、民生问题提出提案,按照提案程序落实办理。校教代会代表在日常工作中有合理化建议可以随时提交提案,工会办公室收到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委审议后,转交职能部门承办,工会跟踪督办。

平时注重引导代表们树立群众意识,关注群众反映,力求及时准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加大督办力度,跟踪落实,确保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些因客观原因一时做不到的做好解释工作,真正做到案案有回音,件件有交待。凡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否落实,都与提案人保持联系,给提案人满意答复。

(三)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完善提案工作流程。在提案办理协商实践中,总结出了提案工作“一四四工作法”。紧紧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高职院校“一个中心”;抓好“四个环节”(征集环节,群策群力,为一流职院出谋划策;立案环节,严谨认真,逐条审查提案建议;督办环节,跟踪落实,全面提升办案质量;评比环节,着眼激励,充分调动参政议政积极性);建立提案工作“四个机制”,完善和落实党政一把手联席协作机制、审查立案机制、协商督办机制和评优表彰机制。提案工作做到有序运作,有效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本届提案工作有所进步,但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1.提案的“四不”问题。各位代表基于主人翁意识,积极行使民主权利,集思广益,为学校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提出了高质量的提案。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个别提案出现“问题不准、内容不全、事实不清、政策不符”的“四不”状况,提案质量有待提高。

2.承办部门与提案人的沟通问题。个别提案承办部门对所办理的提案重视程度不够,与提案人的沟通不够,影响办理质量。

3.提案建议重复的问题。一是同一事项多位代表同时提出;二是同样的提案每年重复提出。由于提案办理部门的回复和说明,仅面向提案人,没有全校公开,从而导致同样内容的议题下一年度重复提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措施有:

1.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可能的条件下,对代表进行提案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代表调研问题、撰写提案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沟通,提高其对提案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提案承办部门的主动性,发挥其积极性。

3.创新机制,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提案重复的状况,有的是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造成有的是不了解过往提案处理情况所为,还有的是问题的重要性决定,此,建议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智慧校园,建立提案网络平台,公布提案承办情况,公开承办单位的回复和意见,使代表了解相关问题以及解决的状况,避免重复提案。

4.构建提案督办跟踪落实机制。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提案,将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其重新调研、论证,再次向提供代表反馈承办结果;并对因政策等原因,不能解决或不能当年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校工会将征对不满意的提案,邀请提案代表与提案承办部门进行面对面交流会。

5.再造提案办理工作流程。合理优化提案评议程序,由校提案委员会(校工会办公室)向各位代表发放提案评议表,并统计提案承办满意率。

4.进一步完善提案常态化工作机制。提案建议的常态化为提案的立案、承办等环节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制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下一步,提案委将围绕闭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办理工作,提出具体实施细则,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本次教代会提案情况报告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前,共收到100份提案表,涉及教学、科研、人事、学生、行政教辅、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会议期间,将继续征集提案。

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建议表进行审议立案,传递反馈,及时交付职能部门处理,并促进提案人和提案办理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抓好教代会提案办理、落实等工作。

 


附件1:

职能部门答复和处理提案情况

一、教学方面10个议题,由教务处主办。

001-(1)号:杨兰、谈加林、吴小菊,关于每学期开学,开学时间不选择周六、周日并连续上班七天的提案

001-(2)号:孙为、高震霖、晏强冬, 关于开学报到时间不要设置在周六周日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我处认真研究了该提案。从2018-2019学年起,开学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准备周的周四周五,此项决议已经校务会审议通过。

002号:张仁醒、汤伟杰、梁兵,关于学校危险工种和特殊工种技能教师实践教学风险的认定提案

教务处答复:我处认真研究了该提案。正按学校新一轮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对2002年制定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修订,在修订的工作量计算办法指导意见中已考虑提案的意见,加大承担这类危险工种和特殊工种技能实训课教师的责任系数,实践学时数也不打折。该指导意见计划在2019年1月份教学工作会议上讨论审议,通过后将按流程发布执行。

003-(1)号:闵静、谭翀、李放,关于修正教学单位四节课不能连排规定的提案

003-(2)号:王红征、朱超、刘红燕,关于有关专业课程教学连续排课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我处认真研究了该提案。我处上学期末对教学部门4节连排和教师日教学工作量不超过4学时的情况进行了摸查,经统计分析教学部门确实因课程类型、教学资源紧张、师资紧张和跨校区上课等客观因素不能完全实现教师不4节连排,故在实际排课时,只要求各教学部门在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避免因主观因素造成教师4节连排或日学时量过大的情况。

004号:张克、谭翀、闵静,关于简化学生免修课程手续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退伍学生免修课程直接由教务处统一处理,早就不需要填写免修单。经过与提案老师沟通,提案老师反映学生认为免修成绩折算80偏低,不利于评奖学金,对此我们答是复学生可以申请取消免修,根据自己上课获得实际成绩。

005号:张克、谭翀、李放,关于优化排课系统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我处认真研究了该提案。现阶段使用的排课系统和教务系统是2003年学校自行研发的,已投入运行15年,随着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改革的深化,教学组织形式的多样性,老系统确实不能满足各项教学需要,其智能化程度也已远远落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水平,为解决以上问题,学校拟定采购新教务系统,预计2019年上线运行。

006号:张克、谭翀、闵静,关于教务系统中增加“学生名册浏览打印”功能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我处认真研究了该提案。已在教务系统的“成绩管理”模块,增加了“行政班、拓展班名单查看”和“选修课名单查看”功能,教师可以根据自己上课的班级来查询学生实时名单。操作界面如下:







007号:张克、李华基、李放,关于修正校外学生实践基地接纳人数规定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我处认真研究了该提案。提案中关于校外实践基地接纳学生人数的规定出自《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一文,我处可以向制定该文件的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同时会在制定学校配套实施细则时考虑该提案的意见和建议。

008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改进和优化教师评价体系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我处认真研究了该提案。学校一直非常重视教学评价及其改革的相关工作。现行学生评教指标是经过学校教学工作专题会议的讨论,吸收了代表们的意见,并对1022名学生的抽样调查表进行了统计与分析后,于2010年起修订执行。经过近年执行,结合师生反馈意见,我处拟在下一学年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学生评教指标作优化和简化,届时将邀请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

009-(1)号:肖正兴、王铮钧、王楠,关于对教师评价的评教学生的资格甄别的提案

009-(2)号:晏强冬、高震霖、孙为,关于评教设置改进为不允许旷课达到一定次数学生参与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在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必须重修:1.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五分之一;2.因事、病假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3.未交作业次数达到应交作业数量三分之一以上;4.课程形成性考核不达标。”要求,在评教开始前,由任课教师主动提交该类学生名单,教学秘书负责到系统维护,取消该类学生评教资格。

010号:梁松峰、梁伯栋、胡松华。关于增加学校龙华班车四六级考试日班车线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教务处考务老师与发起提案的梁松峰、梁伯栋、胡松华等三位老师电话沟通,解释由于龙华方向的监考老师人数太少(有时候只有1-2位老师),且周围没有相近线路可兜转,所以没有班车停靠点。老师们经过沟通后表示理解,以后教务处将视情况与后基处沟通尽量安排班车线路,解决监考教师的困难。

二、科研方面 1个议题,由科研处主办。

011号:谭翀、闵静、张克,关于完善科研信息系统的提案

科研处答复:提案中提到的系统不稳定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老师、科研秘书对科研系统使用不熟悉,填报的信息出现缺漏,导致信息不完整

2.因我校科研考核和积分的文件有变动,导致在后台设置积分规则的时候出现错误,调试时出现系统不稳定、错漏的问题。

3.科研秘书代替老师录入会导致填报统计错误,后期项目负责人无法分配分数。

因为学校的考核文件和成果积分文件都做了修订,科研系统的二次开发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科研处拟在2019年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功能模块,简化管理流程,加大系统的分析统计功能,实现系统稳定运行。

三、学生方面1个议题,由学生处主办。

013号:李长萍、陈冀东、赵志亮,关于增设新疆辅导员工作津贴的提案

学生处答复:我校新疆学生人数逐年增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负责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辅导员面临着许书新问题、新挑战,工作压力大、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大。从实际情况考虑,增设新疆学生辅导员工作津贴是合情合理的。但增设任何一类津贴,要有政策依据。目前我们没有找到这方面的依据,所以现在不适合增设新疆辅导员工作津贴。我们将利用其它一些方式激励负责新疆学生的辅导员。

四、人事方面 24 个议题,由组织人事处主办。

012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尊重合同约定、尊重老师的科研付出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关于提案人提出的整改建议:“在本届聘期考核中,计入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期间发表的论文。这些论文可以只用在考核中,用于衡量是否达标,不用在岗位竞聘中。”我处将及时向学校反应,请学校研究决定。

014-(1)号:余菲、龙艳琼、赵杰,关于由于食堂物价大幅上涨需要提高教工餐补的提案    

014-(2)号:张仁醒、汤伟杰、梁兵,关于提高教职工用餐补助的提案

014-(3)号:王嘉、张梅、麻小红,关于增加员工工作餐补助的提案

014-(4)号:杨兰、谈加林、吴小菊,关于增加午餐补助金额的提案

014-(5)号:汤如松、赵志亮、王梅,关于提高伙食补贴的提案

014-(6)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提高职工餐补的提案

014-(7)号:周俊凯、张兵、董大维,关于提升教师餐饮补助的提案

014-(8)号:谭海涛、童琳、黄可仪,关于增加教职工就餐补助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

1.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深纪发﹝2009﹞33号)要求,对津贴补贴发放有明确的严格规定。如提高餐补标准,存在超过规定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风险。经了解,学校现行餐补标准与本市兄弟院校持平。因此目前暂不适宜提高。

2.关于“提高餐厅菜品的补贴”、“每日以酸奶、水果免费提供的方式进行补贴”提案,建议后勤部门向我市其他高校和其他事业单位调研,研究制定方案报学校审批,我处将积极配合落实。

015号:周玉芬、赵怡滨、徐诗豪,关于取消公开招考职员,完善职员选聘制度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根据现有的人事政策,我校以后新进的人员都按聘任制和预聘长聘制进行管理,今后进人的方式将更加灵活:对于特殊专业、急需专业及有较高职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将实行选聘,结合招聘岗位实际由学校进行自主招聘,力求招聘到最合适人选。

021号魏红英、胡卫华、段杰鑫,关于有关辅助管理岗位的雇员晋升技术岗位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我处曾就此事咨询深圳市人社局,答复雇员的岗位类别从入职的时候就已经确定,当时报考什么类别就是什么类别,不能转任,故因目前政策限制,辅助管理类雇员不能转为技术类雇员。后续我处将继续跟进此事,今后如果市人社局有相应的政策,组织人事处会从广大教职工的利益角度出发,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满足他们的诉求。

027号刘兆江、汤如松、赵志亮,关于打通非常设岗位人员晋升通道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根据目前政策,辅助管理类雇员不能转为技术类雇员;而根据深职院2009年103号文:“1个雇用期满后,若被聘人员具备了高一级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为其申报高一级岗位的雇用,并附新聘岗位的职责说明书,经学校审批和市人事局核准后,可以雇用为高一级岗位的雇员,同时从新的雇用期起执行新岗位的薪酬标准”,因此,技术类雇员是有相应的晋升渠道的;但非常设岗(雇员)到常设岗的通道同样因政策受限,目前也无法实现。后续我处将及时跟进,如有新的政策,将第一时间向各位通报。

016号:李放、谭翀、闵静、周春水、李华基,关于对2018年学校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分类认定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根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广东省《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组织人事处正在组织制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上,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按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研发型两类实行分类评审,对教授、副教授申报条件分别设置了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结合实际工作岗位按专职研究型和非专职研究型两类实行分类评审,对研究员和副研究员分别设置了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该办法须通过学校教代会并报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推行。

017号:周春水、闵静、谭翀、李华基,关于酌情减少50岁以上且身体状况不佳教师工作量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处理:一般快退休的教师在满足学校基本工作量要求的前提下,提出照顾的请求,部门应给予适当的考虑。

018号李广京、李永红、李红慧,关于打通实训室教师获取教师资格证书途径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广东省教育厅有专门的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办法,对教师资格证的申请对象必须是专任教师,实训室人员如果不属于专任教师,就无法申请。多年来各高职院校一直在向省教育厅提建议,争取打通实训室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渠道,可是一直未获允许。

019号罗大为、李永红、谢利娟,关于举办教师合理用嗓讲座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教师发展中心针对教师的迫切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举办类似讲座,并及时告知全校教职工,请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020号:张人、童琳、黄可仪,关于推动教师走出校园、服务社区、社会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1)学校新修订的考核文件中明确,对专任教师的考核主要对教学、科研教研、专业建设、企业实践、公共服务等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的内容如果属于教学、科研工作以外且无偿完成的院校两级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都可计算为公共服务工作量。

2)学校鼓励教师走出校园服务社区、社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升学校名声,鼓励教师将社会服务转化为科研教研成果,如提交咨询报告或政策性建议,被有关职能部门批示采纳,建立实践基地,进行课题调研,承担横向课题,专利技术转让等都纳入了职称评审、岗位竞聘和考核的业绩清单。

3)学校在“评聘考”系列文件中新增了专业建设的要求,专任教师到企业或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开展的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进行课题调研等形式,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022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创立真正具有高职特色的教职工考核体系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 为充分发挥我校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结合高职院校特点,建立真正具有高职特色的考核体系,组织人事处正在组织修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非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对全校教职工的考核分为专任教师考核和非专任教师考核。该办法须通过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推行。

023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合理设定聘期考核期限、尊重合同约定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正常情况下,聘期考核完成后,才能开展竞聘上岗及签订聘用合同,两项工作之间需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周期。在这个周期中,为了不出现教职工因无聘任合同带来的不便,特别是避免出现岗位续聘时间缺失从而影响个人在人社系统上工资、房补等待遇的发放。在总结第二轮岗位聘期考核和聘用工作经验上,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研究,确定将教职工聘期考核时间与聘任合同起聘时间错开,以保障聘期考核有序进行,也保障教职工个人岗位聘任信息在市人社系统的正常续聘。

因此,本轮聘期考核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合同起聘时间预计2019年7月1日,最终以市人社局核准执行。

024号:张克、谭翀、闵静、李华基,关于提高外聘教师薪酬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目前组织人事处和计财处一起联合修订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报酬发放管理规定》,其中对兼职授课教师的课酬标准有了一定幅度的调整和提高。该管理规定目前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实施。

025号鲍薇薇、梁松峰、梁伯栋,关于尽快执行[2018]13号文《关于调整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已根据市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调整学校雇员工资方案, 2018年6月已执行新方案标准并进行分批补发。

028号:赵志亮、汤如松、陈冀东,关于提高岗位津贴标准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核定工资的通知》(深人社发﹝2014﹞145号),事业单位不得突破核定工资总额。对于超出核定上限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由市相关部门按照深纪发﹝2012﹞37号等文件规定,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和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构成。按照目前市人社局核定的我校人均工资总额上限标准,若岗位津贴提高,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将相应降低,这不太符合“保基本、强激励”原则。因此,岗位津贴标准目前暂不宜提高。

029号:赵志亮、李长萍、王梅,关于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基准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我处了解了深圳市相关行业人员薪资情况,已与计财处进行了初步沟通,并根据学校编外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对劳务派遣等人员工资调整进行了初步测算。下一步将拟定我校劳务派遣等人员工资调整方案,提请学校研究审议。

030-(1号:张仁醒、汤伟杰、梁兵,关于增加雇员薪酬和校龄补贴的提案

030-2)号:龙艳琼、邱原、余菲,关于提高雇员和外派人员薪酬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1.关于提高雇员薪酬,已根据市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调整学校雇员工资方案,2018年6月已执行新方案标准并进行分批补发。根据组织人事处“十三五”发展分规划,将进一步优化薪酬福利体系,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激励机制,主张绩效奖金分配“打破身份,打通使用”。同时,根据当前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改革形势,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定编定岗工作,探索“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绩效分配与考核机制。

2.关于增加校龄补贴,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深纪发﹝2009﹞33号),事业单位不得在规定的津贴项目以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

031号杨兰、谈加林、吴小菊,关于完善劳务派遣员工按岗定酬和学习培训机制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目前我校劳务派遣等编外人员岗位分为专业技术辅助岗、管理辅助岗、工勤技能服务岗等三类,每类岗位根据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任职条件各设置五个档次,不同类别不同档次岗位对应不同工资标准。我处将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等人员岗位设置和薪酬标准。

根据即将出台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继续教育应打破身份、均衡发展,以促进教职工发展为根本,以提升教职工的知识、技能、修养为重点,构建制度化培训体系。一直以来,学校根据在编人员人数核拨继续教育经费至各二级单位供各单位统筹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也可使用该经费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

032号:杨兰、谈加林、吴小菊,关于建议给教职工带薪探亲假(寒暑假以外)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我校每年寒、暑假各有1个月左右时间。因此,根据规定教职工探亲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不适宜给予寒暑假以外的探亲假。

033号:杨兰、谈加林、杨开亮,关于促进海外和国内高层次人才工作积极性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为引进和培养一批优秀的专业领军人才及学术创新团队,有效开发海外和国内高层次人才资源,组织人事处正在制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办法》。该办法通过学校教代会审议后发布实施。

034号:杨兰、谈加林、杨开亮,关于给高级职称教职工增加学术假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学术假一般在国内一些研究型大学设立,而在高职院校实施的非常少。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深职院[2017]143号),对于高级职称教职工学术假暂无规定。从我校教工培训角度,目前相当于高级职称教工学术假的申报路径有:高级出国访问学者、国内高校访问学者等,时间均为1年。

035号:宁崴、吴小菊、孙斌,关于学校在各职能处室设立科室,分级管理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2017年学校已经开展了岗位职责梳理工作,对学校行政教辅单位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目前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全面梳理市属事业单位业务事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编办﹝2018﹞8号文)精神,我处已组织学校各相关单位进行业务职能梳理工作。为了有利于扁平化管理,关于职能处室设立科室事宜,需要慎重研究。

036号:宁崴、吴小菊、孙斌,关于学校为教职工统一制作正式服装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不符合经费使用规定。

五、生活服务方面 35 个议题,由保卫处、后勤基建处主办。

037号:张仁醒、梁兵、汤伟杰,关于学校道闸系统更换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我处已引进新的ETC道闸自动车牌识别系统并已投入使用,已落实。

038-(1)号:成敏娟、邱原、余菲,关于学校停车场使用建议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第一条关于安装自动车牌识别系统我处已落实,我处将按规定严控非登记车辆进出。

第二条 有关学生车辆管理的规定,我处已补充,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将发布实施。

第三条 外来人员来校办事将采用微信公众号预约平台实现,校外车辆未经预约不能入校。

第四条关于实施校园车辆收费,我处已集齐有关材料,并向市交通管理局进行申报,目前正在审批中。获批后,我处将按收费标准对非登记车辆进行收费。

038-(2)号:李广京、李红慧、罗大为,关于完善校内停车措施及设施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第一条关于安装自动车牌识别系统我处已落实,我处将按规定严控非登记车辆进出。

第二条有关学生车辆管理的规定,我处已补充,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将发布实施。

第三条关于实施校园车辆收费,我处已集齐有关材料,并向市交通管理局进行申报,目前正在审批中。获批后,我处将按收费标准对非登记车辆进行收费。

第四条 对于校内僵尸车辆管理,我处采取提前发公告通知,联系当事人自行驶离,对逾期未驶离的相关车辆,将联系交警部门拖车。

038-(3)号:孙为、高震霖、晏强冬,关于建设学校停车收费系统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第一条关于安装ETC自动车牌识别系统我处已落实,我处将按规定严控非登记车辆进出。

第二条关于实施校园车辆收费,我处已集齐有关材料,并向市交通管理局进行申报,目前正在审批中。获批后,我处将按收费标准对非登记车辆进行收费。

038-(4)号:谭翀、闵静、李放,关于加强校园停车位管理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第一条关于挖掘校内停车位。我处会同后基处在留仙洞校区开放大篮球场南面、图书馆门前大道、实训一南面及西南角、音乐厅南面等空间增加停车位。2017年新增车位 103个、2018年新增地下车位125个,地面28个;“十三五”末预计留仙洞校区增加地下车位990个、西丽湖校区增加地下车位232个、官龙山校区增加地下停车位约500个。下一步,我处将进一步研究各校区可供停车位置情况,通过设置教职工专用停车区域,解决校内车位问题。

第二条关于引进智能识别系统我处已落实,我处将按规定严控非登记车辆进出。另关于实施校园停车收费,我处已集齐有关材料,并向市交通管理局进行申报,目前正在审批中。获批后,我处将按收费标准对非登记车辆进行收费。

第三条 考虑到停车紧张,并参考兄弟院校管理经验,目前不建议设置荣誉车位。

026号:刘兆江、赵志亮、汤如松,关于为劳务派遣人员供宿舍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1.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在学校特殊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校属企业员工中的优秀表现者,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基建处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安排住宿(校内)。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周转房,目前学校房源紧张,申请周转房的人员都需要排队候房。2.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房需求和房源情况,尽力满足劳务派遣员工的住房需求。

039号:杨宏丽、龙艳琼、邱原,关于东校区南门综合改造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1.学校因空间和规划限制,目前各校区存在停车位不足的客观情况,后基处也将停车场建设作为学校后期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2.东校区行政楼停车场已安装充电桩,因既有电力供应不足暂时不能使用,目前正在规划进行电源改造工程。3.学校的后续体育场馆建设中包含该类场馆的建设。

再次答复:

停车场地面、雨棚改造于2018年立项,2019年执行,目前图纸已完成白图设计。为方便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职工,2017年深圳市供电局同我校签署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在各校区设立充电桩,该项目完全由供电局投资建设,西丽湖校区充电桩建设选址到厚德楼停车场原因有:(一)近厚德楼,方便教职工;(二)距离配电房距离近,损耗小,更安全,同时避免破坏路面。充电桩功率高,该项目建设初期考虑到供电问题,充电桩和厚德楼配电房增容是同时进行的,但由于配电房改造工程量大,教学区域用电要求高,施工时间要求只能暑假进行,该项目需2019年才能完工。

040号:李广京、谢利娟、章蓉,关于为新能源汽车(绿牌)提供便利服务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充电桩工程是由深圳市供电局投资建设,收费标准由深圳市供电局统一制定。目前三个校区均配置充电桩,共有57台,其中西校区教工食堂旁停车场15台,知行园A室内停车场12台,官龙山校区停车场15台,西丽湖校区厚德楼停车场15台,后期会根据需要,同供电局签订增加充电桩的合同以满足教职工充电需要。

041号:王群、李锦卫、张雷,关于西丽湖校区厚德楼旁停车场地面硬化处理的建议。

后勤基建处答复:已立项2019年对厚德楼停车场进行维修改造,工程名称:西丽湖校区厚德楼北面停车场修缮工程,预算金额170万元,主要施工内容为地面和雨棚进行维修。

西丽湖校区厚德楼停车场已安装15台充电桩,包含12台7千瓦充电桩和3台大功率充电桩。但由于厚德楼供电能力有限,充电桩暂未启用。厚德楼用电增容项目定于2019年,待该项目完工后,方可启用充电桩。

042号:郑锦燕、孙为、高震霖,关于设立校园内超速飙车公示及罚款、禁行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关于设置醒目的公告牌,我处已制作安装测速装置及限速温馨提示牌,增设的区间测速等设施已列入2019年度采购计划,对于超速、违停等违规车辆的惩处措施已纳入正在修订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将发布实施。

043号:王兆海、梁松峰、梁伯栋,关于在西丽湖校区停车场设立教师专用停车区域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关于设立教师专用停车区,经我处勘察研究,计划在厚德楼北侧道路入口及体育馆临近学生宿舍入口安装车牌识别系统,将除正门旁荔枝林停车场、南门停车场以外区域统一规划为教职工停车专用停车区,限制外来车辆进入。

044号:张仁醒、汤伟杰、梁兵,关于西丽湖校区人工湖防溺安全措施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人工湖环境优美,立项设计建设的定位是开放式的,设置围网、隔离带进行封闭式管理必定会影响人工湖景观,也违背了方便师生亲近自然的功能,国内校园、公园人工湖、水库也鲜有此类设计。目前学校已在周边设置了多块温馨提示警示牌,安保巡防也把其作为重点监控区域。相对于“堵”不如“疏”,孩子的安全意识要从小培养,监护人需教育孩子不要到人工湖及野外湖泊、水库内戏水,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应是各方努力的方向。

045号:宁崴、吴小菊、孙斌,关于严格管理外来车辆,解决教职工停车难问题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我处已引进新的ETC道闸自动车牌识别系统并已投入使用,并已完善有关外来人员车辆预约及学生车辆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同意学生车辆入校),外来人员来校办事将采用微信公众号预约平台实现,校外车辆未经预约不能入校,此规定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将发布实施。另关于实施校园车辆收费,我处已集齐有关材料,并向市交通管理局进行申报,目前正在审批中。获批后,我处将按收费标准对非登记车辆进行收费。

046号:张仁醒、汤伟杰、梁兵,关于西丽湖校区知行园B座实训室的风扇、空调、吊灯清洁问题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已组织物业公司按要求对实训室内的风扇、空调、吊灯等设备进行清洁(由于涉及高空作业、已计划安装在周末逐步实施),各位老师后期如有其它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拨打明喆物业各校区24小时服务电话:

留仙洞校区:26019133    

西丽湖校区:26731044  

官龙山校区:86379500

后勤监管:吴松伟老师

再次答复:

1.按照合同,办公室、实训室、宿舍等室内的卫生一般由教职工自行清洁。但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经与明喆公司协调,已要求明喆公司排出计划,免费、定期、轮流对有需求的相关实训室进行清洁。

2.由于玻璃外层2米以上属于高空作业,人工擦拭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合同规定,明喆公司每年寒暑假会聘请专业公司对玻璃外层清洗。

3.如确有其它需要,可联系明喆公司负责人解决:

 深职院项目经理:艾明利

 西丽湖校区经理:谢晶凌

047-(1)号:胡卫华、魏红英、邓志旺,关于开通学校与龙岗中心城通勤班车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1.因2018年度没有新增班车线路的预算,且与外包车企的合同中没有龙岗往返学校的班车线路,故目前暂时无法开通龙岗线班车。

2.后勤服务中心将根据有关政策,组织新增班车线路基础情况调研及可行性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开展有关工作。

再次答复:

后勤服务中心公车部根据11月27至12月10日教职工的报名申请,统计出46位教职工有乘坐龙岗班车的需求,其中横岗7人,布吉平湖4 人,龙岗中心城35人。根据上述教师的居住位置情况,现拟定了两条行车线路,正提交专家论证。待论证完成后,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工作。

047-(2)号:晏强冬、郑锦燕、孙为,关于增开工作日中午蛇口线班车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1.因2018年度没有新增班车线路的预算,且与外包车企的合同中没有中午蛇口往返学校的班车线路,故目前暂时无法开通中午蛇口线班车。2.后勤服务中心将根据有关政策,组织新增班车线路基础情况调研及可行性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开展有关工作。

再次答复:

后勤服务中心公车部初步了解到,工作日中午乘坐蛇口线人员较少,而且该线路路程长、红绿灯多,如利用现有的到体育馆中午班车绕至蛇口方向,耗时太多,故暂时无法增开工作日中午蛇口线班车。

048-(1)号:谢利娟、李永红、章蓉,关于提升校园景观、打造深职名片的提案。

048-(2)号:张仁醒、汤伟杰、梁兵,关于在校园园内成片种植花木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目前,学校在建和拟建项目均有考虑景观植物的选配;校园内现有绿化景观也会逐年立项逐步改造。

再次答复:

我校《西丽三大校区校园景观规划导则》已作为学校2019年集中采购项目立项,待该景观规划导则编制完成后,拟逐年立项进行校园景观改造,种植适宜校园生长的优良花木,建设美丽校园。同时,将要求物业公司及时补种校园缺损苗木,加强苗木养护,提升校园绿化管养水平。

049号: 沈阳、李凯、吴慧明,关于在西丽湖校区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西丽湖校区厚德楼停车场已安装15台充电桩,包含12台7千瓦充电桩和3台大功率充电桩。但由于厚德楼供电能力有限,充电桩暂未启用。厚德楼用电增容项目定于2019年,待该项目完工后,方可启用充电桩。

050号:李锦卫、李绍峰、王群,关于修缮西丽湖校区西门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经调研,西门靠近校外道路较近,高差较大,人流、车流密集,且西门主要为方便各校区学生往来东校区上课,主要功能为人行通道,自行车、电动车建议从南门等处通行,实行人车分流;不建议做坡道也为防止个别学生从校内骑车顺坡道而下,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害。通道两侧墙面的脚印,已通知明喆物业近期进行墙面粉刷,以后若有修缮计划,会采用贴墙裙瓷砖处理。

051号:王铮钧、肖正兴、王梅,关于增加符合垃圾分类要求、标识明确垃圾桶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要求物业公司尽快按要求对校区的垃圾桶进行明确分类和标识,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学校正在论证校园整体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拟在2018年全面、规范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052号:谢红辉、张人、周琳,关于明喆工作人员打卡器移位及定时清理小广告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明喆物业的员工打卡器已定于6月10日进行移位处理,小广告一经发现将及时清理,已要求物业员工全员共同参与。

053号:李锦卫、王群、张雷,关于修缮西丽湖校区日新楼周边排水设施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已纳入2019年各校区楼宇周边环境修缮工程。

054号:孙为、高震霖、晏强冬,关于在教学楼、实训楼洗手间张贴禁烟标识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目前校区图书馆、行政楼内洗手间的禁烟标识已张贴,其它楼宇已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张贴,预计6月中旬全部张贴完毕。

055号:谭翀、闵静、李放,关于给知行园A座五楼西卫生间增加淋浴设备的提案

教代会提案委答复:经调研后勤基建处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学校已在各体育运动场馆配套安装了淋浴设备,解决师生锻炼后的冲凉问题。经实地勘察知行园A座五楼西卫生间,该场地位于人文学院公共办公空间,平时主要由人文学院师生使用,如果确有在办公场所冲凉的必要,可由人文学院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设备购买申请,待批准后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安装。

056号:高震霖、孙为、晏强冬,关于设立校园内环线穿梭便行车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由于多连续弯路、斜坡陡,按照相关规定,中大型车辆严禁行驶至步云路。后勤服务中心公车部经论证,发现步云路两端的两个斜坡较陡,也不适合电瓶车行驶,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步云路目前不适宜开通校内穿梭便行车。

057号:李广京、罗大为、章蓉,关于将市政燃气管道引入筹建化生大楼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勘察情况判断投资太大,使用效率太低,不建议安装燃气管道。

058号:谢红辉、黄可仪、周琳,关于留仙洞校区范围内彻底灭绝鼠患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针对老师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已采取了针对性措施:

1)各栋楼宇垃圾桶内的垃圾及公共区域的垃圾及时清理,确保垃圾不过夜;

2)各楼栋的天花板、地缝、墙壁等缝隙全部采用不保温材质及时填补、确保无缝;

3)校园各处的老鼠站定时投放和更换老鼠药,保障药效;

4)每周按计划定时定人对下水道、排水沟及绿化带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

5)根据老师的需求,在室内增投老鼠贴和放老鼠夹。

各位老师如有其它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拨打明喆物业各校区24小时服务电话:

留仙洞校区:26019133  

西丽湖校区:26731044  

官龙山校区:86379500

后勤监管:吴松伟老师 26019458

再次答复:

1.明喆公司每周会按计划开展集中消杀工作,全校每周清理的死老鼠数量约在20-30只之间。具体安排表如下:(见备注)为确保安全,明喆公司在校园内投放鼠药的区域仅为室外墙角、建筑物外出入口拐角处、室外下水道旁等老鼠易出现且较为隐蔽的地方,每周定期投放诱饵。由于在建筑物室内投放鼠药,怕老鼠死在难以清理的地方(如天花板上等),如未能及时清理,可能造成死鼠腐烂发臭等安全隐患。目前建筑物内采取的方式是免费投放老鼠贴(可提前电话预约、免费送货上门)、鼠屋等安全性较高的灭鼠工具等方式。

2.个别老师提出提供红外线、超声波灭鼠设施的要求,经与明喆公司协调,拟先由明喆公司购置4台,并做出计划安排,定期、轮流为有需要的教师办公室提供服务。

3.如确有其它需要,可联系明喆公司负责人:

    深职院项目经理:艾明利,13823315906

    留仙洞校区经理:孙秀华,15112591378

明喆公司灭鼠时间安排:

 









059号:谢红辉、张人、肖丽,关于学校应建议市政道路部门在学校周边道路建设人行天桥和减速带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后基处将会同保卫处一并向市交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

再次答复:

因为校外建设人行天桥和减速带均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划建设,我处仅负责校内相关建筑物的建设。但我处会会同保卫处将各位老师的建议反馈给市相关职能部门。

060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东校区行政楼水管改造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2010年左右行政楼水管经过改造后,已更换为钢塑管,不是镀锌管,对水无污。

061-(1)号:郑锦燕、孙为、高震霖,关于改善无房教师住房条件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目前我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师资队伍不断壮大,教师临时生活用房周转困难,现有的周转房已基本分配完,所以未来缺口很大;同时我校周转房楼龄普遍偏高,设施设备不全且陈旧,我处一直与市住房保障署等单位保持沟通,全力争取增加住房、改善住房环境、丰富房型的多样化等工作。

061-(2)号:周玉芬、赵怡滨、徐诗豪,关于尽快解决新进教师周转房分配问题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学校现有房源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分配。目前我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师资队伍不断壮大,教师临时生活用房周转困难,现有的周转房已基本分配完,所以未来缺口很大;同时我校周转房楼龄普遍偏高,设施设备不全且陈旧,我处一直与市住房保障署等单位保持沟通,全力争取增加住房、改善住房环境、丰富房型的多样化等工作。

062号:周玉芬、赵怡滨、徐诗豪,关于提高食堂服务效率与质量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目前深圳市餐饮行业整体存在招聘困难的问题,厨师(尤其面点师)供应不足,学校自营食堂面点师离职后很难及时补充。且现有员工多为老员工,整体年龄偏大,技术不高,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我中心将通过加强招聘力度,拓展招聘渠道,同时对现有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加强食堂经理及各岗位员工考核管理,并制定相应考核措施,努力提升整体服务效率与质量。 同时,食堂会考虑加强员工的流动,平衡各个食堂的服务水平。

063-(1)号:王梅、刘兆江、陈彩勤,关于增加东校区校道上路灯亮度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东校区路灯已经在2018年5月完成改造,已将节能灯更换为LED灯,同样功率的路灯LED灯具有更高的发光效率,在不提高功率损耗条件下,提升校园亮度。节能控制方式改造工程建议纳入智慧校园来统筹考虑。

063-(2)号:谢红辉、谭海涛、张人,关于留仙洞校区增设网球场和目前球场加亮灯光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留仙洞网球场项目为发改项目,发改概算批复为一个网球场,四个篮球场。起初同样考虑现篮球场位置建造网球场,由于现篮球场场地限制,若要建成网球场需要将边坡削减部分,边坡上方规划为环校道路,受条件限制,无法再修设网球场。网球场共8套灯具,功率均为400W,该项目已经通过质检站验收。

再次答复:

针对网球场灯光不够亮的问题,已与体育部郑志刚老师联系,体育部拟于2019年申报2020年的修缮工程。

064-(1)号:杨开亮、宁崴、杨兰,关于在行政楼每层厕所(男、女)装配带扶杆的坐式马桶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2015年我处已在明德楼、厚德楼、崇德楼一层男女卫生间各改造安装了一个马桶,共6个;考虑到二层以上防水问题和经费预算,为此今年暑假我处只对明德楼、厚德楼女卫生间进行试点改造,各楼层增加坐式马桶。同德楼一二层各有一个公共无障碍卫生间(内有马桶)。明喆公司会增加坐式马桶指引,同时马桶旁增加一次性马桶纸。

064-(2)号:贾默、郑永森、张臻,关于在行政楼和教学楼增加坐式马桶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2015年已在各行政楼和教学楼一层改造安装了马桶,男女卫生间各安装了一个马桶;考虑到二层以上防水问题和经费预算,为此今年暑假我处只对明德楼、厚德楼女卫生间进行试点改造,各楼层增加坐式马桶。目前各校区马桶数量:西校区有16个(含同德楼2个)、东校区有10个,北校区2个。明喆公司会增加坐式马桶指引,同时马桶旁增加一次性马桶纸。

注:因东校区信息楼一层无卫生间、未进行改造;知行园A一层原有两个马桶,未另行增加。

再次答复:

2019年已立项项目各校区公共卫生间座厕改造。拟对各校区楼宇缺少座厕器的卫生间增加座厕,及安全抓杠,预算金额82万元。计划在不影响师生使用的前提下逐步改造座厕,争取在2019年9月开学前投入使用。

065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东校区东湖南侧草坪增设运动场所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校园建设规划应根据教学、生活、运动等功能特征进行合理分区,东湖南侧草坪作为西丽湖校区校园景观的一部分不适宜建设运动场所。西丽湖校区体育场配套工程即将完工,十三五期间,学校在留仙洞校区新建羽毛球馆、游泳馆等运动场所,届时将缓解西丽湖校区运动场所不足的局面。

066-(1)号:龙艳琼、邱原、余菲,关于修建校园雨棚文化长廊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此议题已多次论证,考虑影响到建筑物之间的消防通道,影响了校园整体景观,不适宜在建筑物之间加建此建筑物。

针对学校各楼之间的校道排水系统非常差的问题,东校区雨、污水管网已纳入南山区治水提质-292个非住宅类排水户排水管网改造的工程内容,由南山区政府出资,南山环水局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单位将于近期进场实施。

066-(2)号:麻小红、张梅、王嘉,关于西校区候车处增设雨棚的提案。

066-(3)号:王梅、刘兆江、陈彩勤,关于东校区行政楼到信息楼靠广场的校道边搭建雨棚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此议题已多次论证,考虑到影响人行道通行和校园整体景观,不适宜在湖边增设雨棚。

067号:张仁醒、汤伟杰、梁兵,关于建带篷停车场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西丽湖校区A、B栋拆建工程拟于年内动工,建成后将提供232个地下停车位,将有效改善西丽湖校区停车位的问题。

再次答复:

2019年已立项项目厚德楼北面停车场修缮工程。拟对西丽湖校区厚德楼北面停车场进行地面及雨棚改造,预算金额170万元。预计2019年暑假开工,争取在2019年9月开学前投入使用。同时西丽湖校区A、B栋拆建工程已于今年动工,预计2020年底完工,建成后将提供232个地下停车位,将有效改善西丽湖校区停车位的问题。

068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加强东校区教职工自助餐餐厅管理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经与提案老师沟通,回复如下:1.食堂的卡机已进行了相应的设置,临时卡和学生卡在教工自助餐区无法进行刷卡消费。2.目前存在老师带家属、亲友或合作企业人员进入用餐的现象,后勤服务中心将加强和规范有关管理工作。

2.食堂目前自助餐厅的对外接待绝大部分为学校相关部门安排的接待任务,中心将尽量协调、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影响其他老师们的自助餐正常用餐。

再次答复:

后勤服务中心正在拟定新的教工食堂管理规定,对教工食堂可就餐人员的范围和要求进行了明确,下学期开始实行。

069号:高震霖、孙为、晏强冬,关于延长晚餐供应时间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为保证菜肴食品菌落及大肠杆菌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食堂的大众菜肴制作后2小时内应销售完毕,若延长供餐时间,食品安全将得不到保障。目前食堂大众窗口晚餐供应至19:00,食堂在大众菜供餐结束后,仍会保留部分供餐窗口,为晚来的老师提供快炒服务。从6月14日开始,西丽湖校区学生食堂快炒窗口,留仙洞校区第二学生食堂炒饭、炒粉和粥类窗口供应时间延长至21:00。

070号:郑锦燕、孙为、高震霖,关于食堂增设少油少盐健康窗口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后勤服务中心已根据老师需求,分别在西丽湖校区教工食堂、留仙洞校区教工食堂、第二学生食堂各设置一个少盐少油窗口。

071-(1)号:王梅、刘兆江、陈彩勤,关于东区南门食堂午餐时段设立一个教师优先窗口的提案。

071-(2)号:张仁醒、汤伟杰、梁兵,关于学校食堂增加教师窗口的提案。

后勤基建处答复:后勤服务中心已根据老师需求,分别在留仙洞校区第一、第二学生食堂,西丽湖校区教工食堂、南门食堂各设置一个“老师优先”窗口。

再次答复:

后勤服务中心已根据老师需求,分别在留仙洞校区第一、第二学生食堂,西丽湖校区教工食堂、南门食堂各设置一个“老师优先”窗口。接下来,进一步要求食堂在高峰时间段为教师窗口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

六、行政教辅方面8个议题,由党政办、国有资产管理处、外事处、教信中心、宣传部、图书馆主办。

072号:李长萍、陈冀东、赵志亮,关于解决青年教师科研场所问题的提案

党政办回复:单位2018重点工作任务》学校2018公共用房调整方案》要求抓紧出台学校各类公共用房管理规定。目前公共用房管理领导小组正在进行前期调研,拟下学期开学启动公共用房管理规定的制工作。该规定将会明确专用科研用房的准入机制、标准、考核验收等相关管理细则。

073号:孙为、高震霖、晏强东,关于简化设备报废流程、提高设备报废效率的提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答复:

1.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是严格依据市财委文件规定执行的,参考文件《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财资[2017]17号)。

2.技术鉴定主要目的是对各类报废资产的技术状况进行把关,目前总共分为三类:电子类、机电类、家具类,技术鉴定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教师兼职。

3.国资处会定期分类回收已核准审批的报废资产,相关部门有需要可随时联系,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搬运方式,但成立专门搬运团队必要性不强。因为各二级单位、明喆及国资处仓管人员三者时间都具有不确定性,下一步国资处将尽力配合各二级单位的报废资产回收搬运工作;

4.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未到报废年限的资产原则上不能报废处置。特殊情况可沟通协调解决临时存放问题,但使用部门负责管理、清查等工作。

5.下一步国资处将结合学校放管服工作的相关要求,在规则范围内,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学校各部门服务。

074号:胡卫华、魏红英、段杰鑫,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国际合作办学的顶层设计与统一指导的提案

外事处答复:1.学校的《“十三五”规划》、《国际化三年行动规划》、《世界一流职业技术大学建设方案》均包含了学校国际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外事处将对其中国际化的内容进行归纳,形成总结性材料,发布给各学院供教师参考。外事处欢迎教师们进行咨询,同时将根据学院的需求情况给予专门讲解。

2.外事处将在对相关专业调研和国外已有合作院校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合作院校的名牌专业和专业优势,便于学校教师对各相关专业的了解。同时,外事处愿意为学校的相关专业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开展合作。

3.外事处将针对学校的国际合作项目的顶层设计,与相关专业沟通,提供专业咨询与服务,提供合作办学项目的支持与服务。

075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在办工邮箱内增加大容量网盘”的提案

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答复:针对代表的提案和建议,结合目前办公邮件系统资源情况,拟将邮箱的教师个人网盘容量限制提高到1G,单个文件大小上限提高到100M;文件中转站容量限制提高到2G,单个文件大小上限1G,中转站文件保留7天。上述调整已实施完成,后续将根据用户实际使用情况和系统可用资源情况再做调整。欢迎老师对我中心工作随时提出宝贵意见。

076号:张兵、何锐、周俊凯,关于设立文学创作专项资助基金的提案

宣传部(文化育人办)答复:经与第一提案人张兵老师沟通,得知此提案的初衷是支持在校内文化繁荣、文艺精品创作方面有建树的师生,培育有潜力的艺术创作项目。

经与科研处相关负责人沟通,得知学校在资助和扶植校园艺术创作、艺术项目方面,目前主要有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社科联、国家艺术基金等几个渠道;同时学校鼓励艺术专长的教师以发表论文的形式进行校级科研立项;对于获得政府奖励的艺术作品、艺术项目,学校也出台了相关的配套奖励政策,加以支持与鼓励。

综合以上情况,参考《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规则实施办法》,我部认为:

设立宣传文化专项基金,经费来源有困难。学校财务目前尚无自主权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并运作基金的流通与保值增值;

设立宣传文化专项基金,经费管理使用有风险。根据《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规则实施办法》,专项基金还分为无偿使用、有偿使用和增值运作三种形式,管理较为复杂、使用监管也需要专门机构,因此运作风险较大。

建议待学校经费自主权加大,经费管理和使用有更宽松的政策空间的时候,再设立相关专项基金,用以支持校内艺术创作精品和创作项目。

关于设立文学艺术创作专项资助项目,属于科研项目的立项,建议放在科研处统筹负责与管理比较合适。同时建议科研处、教务处能够适当加大对校内艺术精品的立项和奖励范围,满足提案人提出的要求。

077号:施蓓、麻小红、徐诗豪, 关于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划和完善我校“独立专用图书馆馆舍建设”的提案

图书馆答复:

1. 按照依法办馆理念,推进世界一流职业院校图书馆建设。 教育部2015年14号文“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建造独立专用的图书馆馆舍。馆舍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模,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满足图书馆的功能需求,节能环保,并具有空间调整的灵活性。馆舍建筑面积和馆内各类用房面积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校舍规划面积定额标准”。目前图书馆实际使用面积是4.4万平方米,与规程要求和学校综合实际情况的面积差6千平方米。

2. 图书馆建议学校公共用房管理委员会,逐步调整图书馆大楼内的非图书馆功能用房,恢复图书馆使用功能。

党政办答复:学校近年发展迅速,场地需求激增,而学校用房多年没有增量,只能依靠更新和改造现有存量解决需求。按照学校发展规划,三年之后,新实训大楼等建筑陆续投入使用,才可以逐步缓解和解决目前场地紧缺问题。

078号:郑锦燕、孙为、高震霖, 关于延长假期图书馆开放时间的提案

图书馆答复:图书馆当前的开馆方案为,(一)图书馆每周开放98个小时;每个学期中的假期都全天开放;(二)寒暑假前后两周全开放,中间时间开放报刊阅览室、自修室和一楼书库(春节法定假日不开放)。这是图书馆多年统计总结后确定的。具体原因为:1. 假期时间中,进馆来的读者相对不多,能够满足读者的借阅需求;这是高校图书馆的共性,深大图书馆在寒暑假期间,也只是白天开放晚上闭馆;2. 数字资源(数据库和电子图书)保障24小时开放;3.图书馆计划在下学期开通图书预约服务(预约成功后,师生到达服务台即可办理借书手续,不用去书库找书),正考虑在某些固定时间开放教师送书服务(校内)。

079号:王梅、刘兆江、陈彩勤,关于东校区图书馆书桌上配置灯的建议

图书馆答复:(一)此提议图书馆多年前两次向后基处提出配置建议,后基处研究答复是,1.东校区用电负荷高,图书馆地下室的配电室(包括图书馆大楼和信息中心大楼)承受不起增加的负荷;2. 整个地下室的配电室和线路的改造费用很高。(二)学校正在申报对东校区各栋大楼的改造(发改委项目),到时会对灯光进行优化改造。

七、其它方面11个议题,由校工会、体育部、医护学院主办。

080号:李长萍、陈冀东、赵志亮,关于建议学校考虑开办幼儿园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1996年第一次教代会起,二十多年来,学校曾就开办附属小学、幼儿园之事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但均因不符合政策,加之学校没有相关资质,不具备办学条件而作罢。即政府向大学的投资和土地使用,均为专向,不能改变用途,用于小学和幼儿园建设。到目前为止,相关政策仍不支持我校开办附属小学、幼儿园。我们还了解到,深圳大学所办的附中、附属幼儿园乃是多年以前该校师范学院教学基地名义所办。

081号:张兵、何锐、董大维,关于创建学院职工之家专项项目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2016年10月24日的主席办公会上,对图书馆分工会的“读书俱乐部”和管理学院的“国学研习社”两个“主席项目”进行了试点立项,目前这两个项目都开展的不错,在校内已经形成了一个较好的示范作用,其中读书人俱乐部还获得了广东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二等奖。下一步,校工会计划在这两个成熟项目的基础上,鼓励更多的二级分工会申报立项更多面对全校的不同特色的 “主席项目”,让全校的老师在业余时间有机会选择适合自己的,感兴趣的项目来开展活动。

082号:李广京、李永红、李红慧,关于改善学校临聘人员体检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

1)关于增加临聘人员体检项目

校工会答复:因预算经费原因,参照职员项目做常规检查,争取和西丽医院协商,增加部分项目

2)关于增加临聘人员已婚女性妇科检查事项的提案

妇委会答复:妇检费用由学校专项经费支出,包括职员、雇员中未婚和已婚女性,若增加临聘人员妇检,必须增加相关经费预算,需要与组织人事处、计财处等相关单位研究协商后,报学校批准。拟2019年由工会牵头,组织妇委会、组织人事处、计财处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商议,增加预算。

083号:杨宏丽、龙艳琼、邱原,关于体检项目酌情增加心血管疾病相关检查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学校职员体检项目是由财委、深圳市保健委员会、人社局及市委组织部共同规定的,增加项目需要由个人支付。

084号:王梅、刘兆江、陈彩勤,关于定制个人年度体检项目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学校职员体检项目是由财委、深圳市保健委员会、人社局及市委组织部共同规定的,增加项目需要由个人支付。

085号:李放、周春水、张克,关于在教学楼侧面办公楼知行园教工食堂等适宜的边角地适当设置一些公园类健身设施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我部已于2017年向国资处申请2019年立项校园体育公园项目,现正等待批准和立项,如立项,将在各校区合适位置建设适宜各类人群参加,锻炼项目多样的休闲健身路径,满足师生小锻炼解决健康大问题的需要。

086号:郑锦燕、孙为、高震霖,关于丰富健身器械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我部已于2017年向国资处申请2019年立项校园体育公园项目,现正等待批准和立项,如立项,将在各校区合适位置建设适宜各类人群参加,锻炼项目多样的休闲健身路径,满足师生小锻炼解决健康大问题的需要。

    另体育馆斯诺克台球室是体育拓展专业学生的学习和训练场所,在保证教学和学生练习之余,可向全校师生开放使用,请需要进行此项运动的老师提前与场馆值班室(明喆26731247)联系预约使用。

087号:孙为、高震霖、晏强冬,关于西丽湖校区体育馆更衣室淋浴房喷头更换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西丽湖校区体育馆更衣室淋浴房喷头已经于2018年5月份全部完成维修和更换, 体育部要求明喆物业加强巡查并将巡检记录挂在显著位置对于淋浴喷头和淋浴房门等出现损坏要及时修复;体育馆更衣室安装电吹风的可行性,经与南山消防大队咨询:因电吹风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事故并不罕见,仅我校就发生过五起,更衣室人来人往,不适宜安装公用电吹风。

088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员工虚拟体育经费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深圳大学体育运动经费的使用和补助办法为:除田径场跑道外,其它场馆,如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排球、足球、健身房、高尔夫、保龄球、游泳池等体育场馆设施均实行收费管理制度。学校每年给予教职工400元,学生150元的体育运动活动经费,此费用只可在体育场馆使用。如使用完,教职工和学生需自行去充值再能订和使用体育场地设施。

我校的体育场馆同深大和大学城相比较,一是建设标准,硬件等级较低;二是设施种类不完善;三是人均运动面积距离达标还有距离,据此,我校采用的办法是学校每年给予每位教职工200元体育运动经费,由各部门统筹用于订场地和购买运动装备;游泳池、羽毛球场、网球场和健身室以收取极少费用的形式向师生开放,每周二、周四所有体育场地设施对教职工免费开放,以工会为单位发放游泳锻炼卡等等。各校情况不同,采取的做法也不一样,待我校一网通和运动场馆硬件相对成熟后,可以适时向学校建议实行虚拟运动卡的做法。

089号:郭刚、王寒栋、吴慧明,关于东校区体育馆等运动场所保证饮水供应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体育部已于今年3月份向学校申请紧急立项直饮开水机的项目,并于6月4日完成采购,将要求物业公司于6月11前完成体育馆,体育馆副馆,南门羽毛球馆的直饮开水机的安装工作,安装完工后将基本解决师生运动后的饮水问题。

090号:邱原、龙艳琼、敏娟,关于增加卫生所高端理疗设备的提案

医护学院答复:

1.学院卫生所现有日本进口理疗仪器微波干涉波。国产理疗仪器有电磁波、红外线、牵引、中颅、智能通络治疗仪器。主要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颈肩、腰腿骨骼关节引起的疼痛。

2学院卫生所已申请2019年骨质疏松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3现学院卫生所四个健康医疗保健中心有洗牙、配镜等设备。因这些服务项目不属于医保范围,为自费项目。建议学校工会以发放代金券的形式,方便为教职工相关医疗提供服务。